武汉中德心理研究院

家庭治疗

家庭心理辅导是心理咨询的一种形式,咨询对象不只是个人,而是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增进情感交流和相互关心的作法,使每个家庭成员了解家庭中病态情感结构,以纠正其共有的心理病态,改善家庭功能,产生影响,达到和睦相处,向正常发展的目的。.

家庭咨询由麦尔首创。他认为一个人一生中每个阶段的心理发展与其家庭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并试行家庭咨询,以纠正这些心理状态。早期的家庭治疗(1940-1945)多受精神分析的影响,只对家庭成员中的病人进行个别心理咨询。但在此时期内,麦德(Madd)和巴伯(Buber)等人则受集体心理咨询的影响,重视对家庭成员的集体咨询。1948年,我国台湾省精神病学家林宗义根据中国和西方的传统文化家庭模式,综合日本的职业咨询,建立了家庭咨询中心。70年代,美国马斯汀(Mustin,R.T.H.)在家庭咨询中,尚提及家庭妇女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意义。自1962年《家庭过程》杂志发行后,家庭咨询就成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发展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法,使其成为不可被取代的心理咨询主类型之一。美国婚姻家庭咨询协会从1970年的913个,增加到1979年的7567个,并成立了300多个家庭研究所。

由于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功能单位,它与每个家庭成员的关系最为密切。家庭中每个成员的个性、价值观、以及对社会的适应模式等,皆在家庭的熏陶下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密切交往,互相产生正性的和负性的影响。但是,由于家庭功能不良,诸如家庭领导功能不良、家庭界限不清、外人插人、家庭内部互相折磨、家庭关系扭曲、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寄养家庭、家庭松散、互不关心、中老年人的困难,以及家庭交流模式不同等,都能使所有家庭成员在不同程度上卷人家庭纠纷,在不良的家庭关系中都占有一角,从而导致各种不良情感和行为障碍。

有关家庭咨询的学派纷陈,理论和术语各异,咨询模式也有差别。例如,行为学派的家庭咨询家把要解决的问题明确下来,进行行为矫正。精神动力学派的家庭咨询家以探讨家庭中潜在的心理冲突和投射机制,启发内省力,促进人格成熟,以和谐家庭关系。在此两端之间,还有功能派、构造派、策略派、鲍温派、经验派、交流派等。咨询模式各不相同。然而所有这些学派又都有共同之点,那就是把整个家庭作为咨询对象,并采取积极干预的策略,一方面力图打破原有的僵局;一方面重建健康的交流和行为模式。

家庭咨询的目的:(1)改变家庭沟通和互助关系,使案主的症状改善,家庭成员有征兆的行为消失于无形;(2.)系统:家庭是由几个不同部分所组成却相互依赖与影响,所以治疗者要介入家庭系统,使其动力过程产生好的改变;(3.)三角关系:三角关系是家庭关系系统的要素,是促进整个系统运作的原因;(4.)回馈:指系统调整的历程;(5.)适用对象:家庭中所有的成员,以及各种类型的家庭。家庭治疗的核心观点是:家庭治疗者认为个人的行为是与家人的互动产生的,案主的问题其实只是家庭系统问题的表征而已,所以治疗时需将案主及其家人一起纳入进来一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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